揚建管〔2009〕63號
各縣(市、區)建設局、建工局,市區有關施工企業:
為推動我市建筑工地農民工業余學校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提高農民工業余學校辦學質量和水平,進一步調動企業創建農民工業余學校的積極性。根據《江蘇省建筑工地農民工業余學?荚u暫行辦法》,經研究,決定開展2009年度建筑工地“十佳農民工業余學!痹u優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2009年12月15日前,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承接的工程項目達到創建要求的建筑工地農民工業余學校均可參加評選活動,包括市內企業和外市進揚企業。我市企業在市外建立的農民工業余學校暫不參加評選活動。
二、評選條件
1、有不小于40平方米的固定教學場所,在場所門口有醒目的“農民工業余學!睒伺疲ㄒ幐駪笥60cm x 45cm),配備相應的教學設施,硬件設施齊全,辦學制度、學員守則張榜上墻。
2、總承包企業有負責創建農民工業余學校工作的專門機構,并有3人以上兼職師資隊伍;項目部有負責農民工業余學校教學的管理人員,建有規范的教學臺賬資料,詳細記錄參訓人員的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培訓內容、培訓時間、考核成績等。 3、每月集中授課時間不少于4課時。 4、學員對工地業余學校滿意率90%以上。 5、近三年來未拖欠農民工工資,未因農民工問題被通報批評。 三、評選程序 農民工業余學校評優按照企業自愿的原則,由企業填寫《揚州市建筑工地“十佳農民工業余學!鄙陥蟊怼罚ǜ郊唬,并附表中填寫項目的證明材料(主要為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師資情況、教學計劃、教學臺帳、課程科目等),一式兩份,報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門,由各縣(市、區)建設(建工)局負責審核后填寫《揚州市建筑工地“十佳農民工業余學!睂徍吮怼罚ǜ郊,向市建管處推薦(名額見附件三)。市區項目直接報市建管處。市建管處在各縣(市、區)推薦的基礎上組織人員進行實地抽查考核,最后報市建設局審定。 四、其他 相 關單位請于2009年12月20日前按上述要求將十佳農民工業余學校推薦材料上報市建管處。 聯系人:黃海濤,聯系電話:87342784 |